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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上人间”副总孙立霞获刑

发布时间:2011-12-27  作者:郑州网络公司施展网络   打印  关闭
京城知名夜总会“天上人间”歌舞厅营业部副总经理孙立霞,曾多次介绍他人进行卖淫嫖娼活动从中获利。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6日发布消息称,法院以介绍卖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

  现年24岁、大学文化的孙立霞担任“天上人间”歌舞厅营业部副总经理期间,曾化名为孙阅庭,其所介绍的卖淫人员大多为“天上人间”俱乐部陪侍小姐,所获得的“中介费”来自于陪侍小姐卖淫所得嫖资,每次获利均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取得。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11月的一天,孙立霞以3000元的价格介绍22岁的女子王某与26岁的陈先生进行卖淫嫖娼活动,从中获利1000元;2010年4月间,她分别以5000元和3000元的价格,介绍24岁的单某与他人在长沙宾馆、香江戴斯酒店进行卖淫嫖娼活动,从中获利3000元;2010年3月的一天,她又以5000元的价格,介绍29岁的钱某与他人在钱某位于京城的东外公馆的家中进行卖淫嫖娼活动,并从中获利2500元。

孙立霞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辩称其并未介绍卖淫,而是介绍双方交男女朋友。其辩护人的意见称,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缺乏具体的交易时间、地点,系“抽象性”指控,且没有嫖娼男子的证言佐证,故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

法院根据全案证据及查明的事实,明确了孙立霞介绍卖淫的时间、地点、人员、交易金额等事项。法院认为,孙立霞辩护人的意见无事实依据,不予采纳。法院还认为,其介绍卖淫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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