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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7个月孕妇被引产续:当事人称还要再生

发布时间:2012-6-21  作者:郑州网络公司施展网络   打印  关闭
    陕西7个月孕妇被引产续:当事人称还要再生。6月2日,镇坪县曾家镇渔坪村三组怀孕7个月的妇女冯建梅被强行注射引产针,约36个小时后,冯建梅产下一名女婴,已成形的惨死胎儿躺在母亲身边的照片一周后被人发至网络。面对如潮的谴责,镇坪县计生部门却撒了一个“该孕妇自愿接受引产术”的弥天大谎。

如陕西省人口计生委主任冯月菊所说,镇坪县的这一案例,严重损害了群众合法利益,严重损害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形象及政府的公信力。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施行的计生政策要不要改,近些年来一直是个有争议的话题,虽然在历史中有着不可磨灭的功绩,但事实,该政策在多年的执行过程中,类似镇坪县这样粗暴的行为在一些地方也屡有发生,甚至曾引发母子双亡的惨剧。

国家明文规定“杜绝大月份引产”,然而一些地方的计生干部为了完成考核指标对这项规定置若罔闻,不惜采用强制手段和突击活动开展计生工作。

计生政策在一些地方事实上已经异化为基层财政乃至个别计生干部牟利的工具,比如镇坪县的这次恶性事件就可以看到这些现象的影子。

一路违规

“就是为了4万元的罚款。一条小生命胎死腹中。”冯建梅的丈夫、现年31岁的邓吉元在接受《新民周刊》采访时仍难抑悲愤,数度哽咽。邓吉元生于1982年11月,当时全国已经施行计划生育政策,不过在他所在的镇坪县情况却有所不同,农村地区生育多胎现象一直以来并不罕见。吉元的父母就生有6个子女,邓吉元排行老三,这么多孩子要养活,邓家经济的窘迫可想而知。

2006年年初邓吉元只身前往辽宁省某煤矿打工,在那里,他认识了来自内蒙古呼伦贝尔盟根河市的城里姑娘冯建梅。冯建梅生于1989年12月,当时初中毕业不久,因为母亲是辽宁人,也来到辽宁打工。 两个年轻人相识三个月后就进入热恋状态。因为没有采取节育措施,冯建梅怀孕了,邓吉元将她带到了老家陕西镇坪,但女方当时连法定结婚年纪都没到,更不要说生育了。然而,蹊跷的是,24岁的邓吉元与17岁的冯建梅却在2006年9月1日登记结婚了,在结婚证上,冯建梅登记的出生信息变为1985年1月,与实际出生年月整整提前了将近五年。邓吉元拒绝透露他是如何帮冯建梅修改出生年月的,“反正,我们领证了,这在我们这里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2007年1月24日,19岁的冯建梅生下一名女孩,这个孩子当然也是违反了计生政策的,但邓吉元却告诉记者,计生部门当时并没有对他们进行处罚,“连人都没有出现”。邓家家境贫寒,只有打工的邓吉元每个月有三四千元的收入,2011年,邓家新建房屋,按照邓吉元的介绍,为此欠下了七八万元的债务。邓吉元坦言,他一直想再要一个孩子,“是男是女,我无所谓,但在我们这里普遍生有两三个子女,多的四五个”。

2011年年底,冯建梅再次怀孕,按照镇坪县计生局事后的说法,今年3月20日,曾家镇计生办在第二季度“三查”工作中,查出冯建梅已经怀孕3个多月,经查实,冯建梅属外省籍非农业户口,需要办理户口迁移以及生育证明等相关手续才能进行二胎生育。

政府通报中如此表述:“三查”工作人员立即要求冯建梅迅速迁入户口,办理生育证,并将生育证的办理程序及所需资料一次性告知到位。为进一步落实责任,镇计生办工作人员先后多次登门督促冯建梅迁入户口、办理生育证的情况,并要求冯建梅及时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婚育情况证明等相关材料。但夫妇二人均以“正在办、正抓紧在办”为由推诿拖延。

为查实冯建梅的婚育史、户口性质、是否符合再生育条件等情况,镇坪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提请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协查,协查结果为:冯建梅不符合再生育条件,不能办理二孩生育指标。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内蒙古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冯建梅属政策外怀孕,不能再生育二孩,应当依法终止妊娠。

然而,邓家对此予以否认,邓吉元的四妹邓吉彩说,她一直在家陪着嫂子,从未见过什么人来村里三查,也没有看到计生干部给冯建梅下发任何不能怀孕的通知。

邓吉元也告诉记者:“依照我们家的情况是符合二胎生育政策的,关键是我要将老婆的户口迁过来,并办理生育证明。”但为何久拖未办,邓吉元解释,“实在繁琐,我要把材料寄到内蒙古去,不过我确实已经在办理了。”

“生育证明与户口不是关键,就是因我没有在规定时间交上4万元罚款。”邓吉元强调。

四万元之争

邓吉元口中的“罚款”实际是计生政策中的“社会抚养费”,“我们这里超生的家庭很多,一般交了罚款也就不追究了,有势力的家庭甚至都不用交。”

即便按照镇坪县计生部门的通报所述,今年3月中旬计生人员发现冯建梅怀孕,至事发时也有两个多月,为何到6月2日,冯建梅已经重孕7个月才采取了强制措施?邓吉元解释,身边的例子让他觉得违规生育这件事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他时运不济,因为曾家镇前两年的计划生育工作出现下滑,抽查结果没有达到95%的合格标准,因而被上级挂了黄牌。曾家镇想在今年拿掉黄牌,于是加强了工作。

“我们撞上了6月份的计划生育月。”邓吉元透露,5月30日,前往内蒙古打工的邓吉元接到了镇计生干部的电话,让他交纳4万元社会抚养费。“我已经认了,但家里实在一下子凑不出这么多钱来。”邓吉元告诉记者,他从亲友处东拼西凑借来了1.8万,“我父亲跟计生站求情,说能不能打个欠条,保证一个月内交齐罚款。”

邓家的请求遭到了拒绝,“他们限定我们在6月2日中午12点前交齐4万元。”邓吉元说。为了作证,邓家出示了一条发自镇政府计生技术员袁芳手机的短信,“4万一分不能少,我都给你爸说了他说没钱那还能怎样。还是你们自己大意了没当回事。

6月12日,陕西省人口计生委派出工作组赴安康,经调查,大月份孕妇强制引产属实。6月14日,安康市副市长杜寿平赶赴镇坪县医院看望了冯建梅夫妇,杜寿平说:“今天代表市政府来看望你们,并向你们表示诚恳道歉,希望得到你们的谅解。”

同日,安康市政府宣布已查明确有公职人员违规履职行为。初步决定,镇坪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江能海,镇坪县曾家镇人民政府镇长陈抨印,镇坪县曾家镇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龙春来停职调查,待事件查清后对相关人员严肃追究法律和纪律责任。

然而这一切都难以挽回那个被从母亲子宫内强迁的小生命,躺在病床上的冯建梅神情抑郁,她说心里的伤痛,永远无法恢复。

邓吉元告诉《新民周刊》,那张照片在他的脑海里挥之不去,6月18日,镇坪县一位县领导来到邓家,采访一度因此中断,邓吉元跟记者抱怨,赔偿的问题至今无人与他来谈。

谈及以后的生活,他表示,等冯建梅身体恢复了,“还要再生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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