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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为多拿钱 娶了77岁丈母娘不懂法被抓获

发布时间:2012-8-18  作者:郑州网络公司施展网络   打印  关闭

就为多拿钱 娶了77岁丈母娘不懂法被抓获。“你们听说没有,尹定前居然和 丈母娘 结婚了!”2010年6月,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赵场镇长江村黄金  组的村民都在议论本村的一件“稀奇事”。可这稀奇劲儿还没有过,尹定前又和“丈母娘”闪电离婚,并和前妻复婚,村民们云里雾里不知所以。2012年5月,尹定前走进派出所自首。

原来,尹定前是土生土长的翠屏区长江村黄金  人。2010年,尹定前获悉黄金  组由于宜宾市政府建设临港经济开发区需要,将面临征地拆迁。

在确认消息属实后,尹定前和妻子李家春打起了“算盘”:按照两人事先“调查”得知的拆迁补偿方式,一般补偿均是按照人头计算,给予支付拆迁费和缴纳养老保险费补偿。李家春是外来媳妇,娘家在外地农村,家中老母亲已经77岁。

为了让丈母娘邓素芬“老有所养”,每月领取固定的养老金,两口子盘算把“丈母娘”的户口也迁到黄金  组。但此时政府已禁止了常规性户籍迁入,“前门”迁入被堵死了,两口子绞尽心思,想寻求“后门”突破。

终于,两人想出来了一个“天衣无缝”的计划——离婚、结婚、离婚、复婚,并立即付诸行动。

通过不断的“婚姻”折腾,两人的如意“算盘”终于成为现实:2011年,宜宾市翠屏区政府在征地拆迁补偿时,作为“户籍人口”的邓素芬共“算”到拆迁费、养老保险费141480元。

补偿到位后,邓素芬获得价值5.1489万元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至2012年5月,其领取养老保险费共14467.72元;尹定前、李家春两口子把邓素芬“应得”的国家征地拆迁费9万元现金攥到手中。

2012年5月,由于在黄金  征地拆迁中村民户籍作假严重,翠屏区政府会同公安机关开展了联合清查打击活动。

迫于打击压力,5月17日,尹定前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犯罪对尹定前、李家春立案侦查。7月23日,翠屏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将尹定前、李家春向法院提起公诉。

据《检察日报》

作弊流程

2010年6月10日,尹定前和李家春离婚;

2010年6月11日,尹定前和77岁的前丈母娘邓素芬登记结婚;

2010年9月28日,邓素芬作为“妻子”落户尹定前家户籍本上;

2010年10月25日,尹定前和邓素芬办理了离婚手续;

2010年12月16日,尹定前和李家春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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